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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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含碩博士班)學生及2011年以後(含)取得學位之博士、碩士均可申請。
3.申請組別: 分成大學生組、研究生組及研究所畢業生組三組
(1)大學生組:應繳交針對雷震先生之論述、行誼或台灣自由、人權、民主之發展撰寫論文(已發表之學術論文或學期報告皆可)。
(2A)研究生組(學術論文):博士班及碩士班學生應繳交與雷震、《自由中國》或台灣自由、人權、民主發展有關之學術論文(2011年1月1日以後已發表之論文亦可)。
(2B)研究生組(博士論文計畫):須以雷震、《自由中國》或台灣自由、人權、民主之發展作為博士學位論文,繳交已通過審核之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如有相關論文亦請一併繳交),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推薦。
(3)研究所畢業生組:須繳交雷震、《自由中國》或台灣自由、人權、民主之發展作為博、碩士學位論文及畢業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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