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C41
獎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林華鄂清寒
學年度/學期 101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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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申請資格
成績條件:智育80分、德育80分、體育75分
     身心障礙、成績優良、受刑人、低收入戶、僑生、外籍生 
獎助學門 建築設計、城鄉建設、藝術工程、古蹟再造等相關科系
應繳表件
1.成績單〈學年平均體育75分以上、學業操行80分以上〉
2.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3.低收入證明〈區公所低收入證明〉
4.自傳〈含家境、求學經過、曾參與公益活動概況之具體事蹟證明約1000字左右〉。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101.12.20止自行申請
名  額 20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獎學金5,000元
截止日期 101.12.20止自行申請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