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C05
獎學金名稱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要點
學年度/學期 101 /二
附件下載  函、要點、申請書
申請對象 符合獎勵項目並於獎勵事實發生時已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限。
申請資格
獎勵項目及內容:
(一)深造教育
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就讀者及獲得碩、博士學位者,分別給予獎勵,其獎勵各以一次為限,惟公費生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二)學術專門著作
各學門領域經出版之著作,並經審查評定具有價值者,擇一最優作品予以獎勵。
(三)發明
取得發明專利權者予以獎勵,擇一獎勵。
(四)專業考試
參加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予以獎勵(不含檢覈筆試)。
(五)體育傑出人才
參加下列賽會獲得前六名者,擇一最優成績之賽會競賽項目提出獎勵申請:
1.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辦之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
2.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主辦之亞洲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
3.國際世界運動會協會主辦之世界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
4.國際大學運動總會主辦之世界大學運動會正式競賽項目。
5.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主辦之世界正式錦標 (盃) 賽。
6.亞洲單項運動協會主辦之亞洲正式錦標 (盃) 賽。
7.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及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屬奧運、亞運正式競賽項目。
前項各款項目以前一年度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發生或取得之事實為限。
四、獎勵方式:
(一)深造教育
1.入學階段:就讀國內大學校院碩士班(含碩士專班)者,碩士生獎勵新臺幣一萬元;博士班者,獎勵新臺幣三萬元。
2.獲得學位階段:獲得碩士學位者,獎勵新臺幣三萬元;博士學位者獎勵新臺幣八萬元。
(二)學術專門著作
獎勵標準如附件一。
(三)發明
經登記取得經濟部專利權者,獎勵新臺幣三萬元。(獎勵標準如附件一)
(四)專業考試
獎勵新臺幣一萬元。
(五)體育傑出人才
獎勵標準如附件二。
相關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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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一)申請人以設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者為限。

(二)申請人應於每年二月一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逕向本會提出申請。

(三)申請時檢附「申請表」(如附表依申請類別擇一)、戶籍謄本(應註明原住民身分)一份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附表七、八)或實物。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102.3.15前備妥資料逕行向東華大學原住民教育中心申請
名  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截止日期 102.03.15止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