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A06 |
獎學金名稱 |
102年度「新北市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01 /二 |
附件下載 |
要點、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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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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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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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於本市並持續居住本市達四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其出生時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另一方為非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者。
(一)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
大專院校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非公費生,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八千元整。
碩博生組: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之非公費生,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碩士生發給一萬元整,博士生發給一萬二千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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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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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
(二)前一學期之在學成績證明。
(三)區公所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申請清寒助學金者須附)
三、申請類別、成績標準及發給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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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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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102.03.20前備其妥資料送生輔組 |
名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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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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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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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102.03.20止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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