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A02 |
獎學金名稱 |
102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02 /一 |
附件下載 |
審查原則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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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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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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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學士班(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本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 各育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國中學生成績以九年一貫成績表示)。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含德、智、體三育(殘障學生及奉准免修體育者,不計體育成績)﹔大學、研究所含德、智二育。
(二) 家境清寒者,由肄業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村里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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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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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書
(二) 前學期成績單
(三) 戶口名簿影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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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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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102.10.20前備其妥資料送生輔組 |
名 額 |
大學15名;研究所5名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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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大學4,000元;研究所1萬元 |
截止日期 |
102.10.20止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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