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44 |
| 獎學金名稱 |
東北獎助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02 /一 |
| 附件下載 |
獎學金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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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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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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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原籍東北各省市:遼寧、安東、遼北、吉林、松江、合江、黑龍江、嫩江、興安、熱河等十省及大連、哈爾濱、瀋陽三市,日間部、夜間部及研究生(不包括五專、二專 及公費生)學生均可申請。
(一) 申請獎學金之學生其上學年度學期平均80分以上 。
申請獎助學金者需家境清寒,學期平均75分以上 ,取得清寒證明或免稅證明(鄉、鎮、區公所)。
(二) 操行成績乙等以上
(三) 該會為獎助專才,對就讀大學院校,理、工、醫、農各院係科學生之學業總成績得加三分錄取(學期成績達77分即可申請 ),因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無力負擔學雜費經本會調查屬實者,由該會專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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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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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件---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在學證明書
(三) 上學年度全年學業(包括所修全部學科)、操行成績單
(四) 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申請獎學金者如在學證明書內列有籍貫者免送)
(五)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申請獎助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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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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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即日起至103年1月23日止,備妥相關文件至生輔組申請。 |
| 名 額 |
分為獎學金、助學金兩種,獎助學金錄取名額視當年財務情況決定,每名發給新台幣貳萬元整。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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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分為獎學金、助學金兩種,獎助學金錄取名額視當年財務情況決定,每名發給新台幣貳萬元整。 |
| 截止日期 |
2014-01-23 |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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