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66 |
| 獎學金名稱 |
嘉義市嘉女獅子會清寒獎助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02 /二 |
| 附件下載 |
函、申請書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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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於全國各大學校院之大學生〈不包括夜間部、補習、宗教學校及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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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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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學四年級以下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乙等以上(或70分以上)。
三、未曾申領同性質獎助學金者。
四、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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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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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填妥資料之申請書一份。
二、原肄業學校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住居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另附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考慮)。
•凡依本辦法申請獎助之學生,由本會審查小組於收件後,
進行查訪,審核通過時,即分別通知各錄取學生,於每年六月間「嘉女獅子會授證暨新舊會長交接典禮」上,頒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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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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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103.4.21止生輔組統一送件 |
| 名 額 |
依當年度孳息金額,由該會委員會議決定之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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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10000元 |
| 截止日期 |
2014-04-21止 |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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