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A33
獎學金名稱 雲林縣10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03 /一
附件下載  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導師證明  實施辦法
申請對象 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申請資格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應繳表件
申請方法:申請本獎金學生,無論在本縣內學校或他縣市學校就讀,一律由其就讀學校統一辦理核轉本府,並提出下列各項證明及表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由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2014-10-06前送至生輔組。
名  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截止日期 2014-10-06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