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A35 |
獎學金名稱 |
台中市10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03 /一 |
附件下載 |
|
//若巳填申請辦法,則不顯示申請對象、申請資格、應繳表件?>
if($temp['how2apply']==""){?>
申請對象 |
|
申請資格
|
|
應繳表件
|
|
}else{ ?>
申請辦法 |
一、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已受公費或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
}?>
申請方式 |
即日起至103年10月5日止,備妥相關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
名 額 |
大專院校55名 |
獲獎人學號 |
|
金 額 |
3000元 |
截止日期 |
2014-10-05 |
附 註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