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A35
獎學金名稱 台中市10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03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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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申請資格
應繳表件
申請辦法 一、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已受公費或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03年10月5日止,備妥相關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名  額 大專院校55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3000元
截止日期 2014-10-05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