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A37
獎學金名稱 台南市103年度第一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03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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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申請資格
應繳表件
申請辦法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在臺灣地區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 學業成績(一般學科或領域):大專校院及普通高中平均八十分以上,高職學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國中各領域均達七十分以上。
(二) 大專校院、高中(職)、國中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
前項在學學生不含研究生、夜校生、補校生、公費生、在職進修學生、實習生、延畢生、一年級上學期新生。
申請方式
名  額 120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5000元
截止日期 2014-10-05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