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A40 |
獎學金名稱 |
嘉義縣103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03 /一 |
附件下載 |
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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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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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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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嘉義縣之居民,其子弟無論就學本縣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獎助:
高中、高職組及大專組: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
(二)操行成績八十分(甲等)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
前項所定標準,新生以原畢業學校成績為準,舊生以所在學校成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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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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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一份。
二、成績單一份。
三、低收入戶者繳驗鄉鎮長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
四、戶口名簿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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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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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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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5名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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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2500元 |
截止日期 |
2014-10-15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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