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C20
獎學金名稱 屏東縣103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03 /一
附件下載  申請書  導師證明書
申請對象 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本縣高中(職)學校肄業之清寒學生,具備第二點第一款之條件且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無記過以上紀錄。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四)研究所及大專入學新生,可以用前一教育階段別最後一學期成績申請,且獎學金額度係依前一學期教育階段別之獎學金額度為審核標準
申請資格
應繳表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
(四)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名  額 大專院校六十名/研究所以上二十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大專院校每名新臺幣五千元/研究所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截止日期 2014-10-25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