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23 |
| 獎學金名稱 |
103年度第二期大同菁英獎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03 /一 |
| 附件下載 |
申請辦法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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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限研究所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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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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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就讀附表所列校院系所之研究所在學學生,前一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平均85 分以上、或占全班排名前 25%以內,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須 及格。
2.曾通過英文檢定達托益500分,GEPT中級等及他英文檢定;若無相關檢定成績,則需配合參加公司內部英文檢定,測驗成績須達50分以上
3. 未曾領有其他義務性獎學金。
4. 有志於畢業後於本公司就業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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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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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一份(須貼相片)。
2.成績單:第一次申請需繳歷年學期(已申請過者繳前學期)成績單一份。
3.師長推薦函:由導師、指導教授用信函推薦(密封),至少一件
4.個人資料:依書面審查規定準備資料
5. 審核通過後,由具有正當職業之學生家長(親屬)一人為連帶保證人,並填具同意書
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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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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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將書審資料裝訂成冊,郵寄至:102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2號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獎學金專案小組 收 |
| 名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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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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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100000元 |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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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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