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C38
獎學金名稱 2015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
學年度/學期 103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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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申請資格
應繳表件
申請辦法 壹、目的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總統府、行政院。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承辦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國立武陵高級中學。

四、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五、推薦單位:國內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已向政府立案之社會團體(須附相關證明文件)。

參、獎勵名額

總統教育獎每年辦理1次,每年獎勵名額以大專組6名至8名、高中職組10名至12名,國中組16名至18名,國小組16名至18名,合計48名至56名為原則。

肆、頒獎及表揚方式

一、每位得獎學生由總統頒發獎助學金、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經費由教育部年度預算支應,其獎助學金規定如下:

(一)大專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25萬元。

(二)高中職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20萬元。

(三)國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5萬元。

(四)國小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5萬元。

二、編撰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芳名錄。

三、每位受獎學生得邀請1位至3位(其中1位為該校師長)對其成長最有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

伍、推薦對象及組別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3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推薦組別:

(一)大專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包括二專、五專四年級及五年級、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二)高中職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包括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三)國中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學生。

(四)國小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陸、推薦條件

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柒、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

一、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每校或每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及其電子檔光碟片1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一)2015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1)。

(二)2015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如附件2)。

申請方式
名  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截止日期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