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50 |
| 獎學金名稱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嘉義縣支會「大專生助學暨家庭築夢計畫」 |
| 學年度/學期 |
103 /二 |
| 附件下載 |
申請書_自傳_推薦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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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設籍嘉義縣之非低收入戶,目前就讀國內大學院校,畢業後可取得學士學位,且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操行達80分學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負擔主要家計者因長期未完全就業或非自願性失業,衍生就學人口就學問題,經評估亟需協助之貧窮邊緣戶。
□2.戶內人口有身心障礙者,且家中有就學人口,生活困厄,經評估需要協助之貧窮邊緣戶。
□3.單親家庭因子女就學需要,目前社會福利服務尚無法解決其面臨困境之貧窮邊緣戶。
□4.戶內人口有罹患重病者,經評估亟需協助之貧窮邊緣戶。
□5.負擔主要家計者確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家庭陷入經濟弱勢戶,經評估亟需協助之貧窮邊緣戶。
□6.其他家庭特殊情況,影響學子就學,經本會人員評估確認,提報本計畫推動委員會審查通過者。
*註:以上需經社工訪視評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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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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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年所得不超過新台幣70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超過新台幣2萬元。
*受助者須參與志願服務一年至少15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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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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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築夢暨大學生助學計畫-助學扶助申請書、自傳及在校導師推薦書。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含最近親等尊親屬及本人資料(記事不可省略)。
□3.在學或入學證明正本乙份 (學生證影本須加蓋學籍章戳)。
□4.成績證明:請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新生可檢附高三下學期成績單證明),若以影本提出須經校方驗章證明。
□5.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三個月內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困難之文件。
□6.實際共同生活人口最近一年國稅局開立之全戶所得,及三個月內財產清單(未婚學生應含學生本人及扶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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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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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學生自行郵寄申請 |
| 名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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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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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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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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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註 |
2015-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