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65 |
| 獎學金名稱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立臺北大學校友會「鄭春枝女士勤奮學生獎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04 /一 |
| 附件下載 |
設置辦法 申請表 自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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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本校各學系(含博、碩士班、學士班、進修學士班之本地生、僑生)除經濟系學生外(經濟系學生另申請「經濟系林國明先生獎學金」),具正式學籍之學生均得申請,惟屬推廣教育之各班及選讀生,不列入申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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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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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2. 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
3. 未受公費待遇及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申請人應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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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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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1份,送請系主任認可簽章。
2. 前學期成績單或學測成績單(大一新生)1份。
3. 自傳1份(請依本獎學金自傳格式)。
4. 家境清寒者,請附「清寒證明」或由班導師書面證明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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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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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統一送校友中心辦理 |
| 名 額 |
10名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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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15,000元 |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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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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