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75 |
| 獎學金名稱 |
103學年度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獎助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04 /一 |
| 附件下載 |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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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籍貫為廣東省(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各縣市)大專在學學生含夜間部及研究所(不含附設補校生、在職進修人員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獎學金,係發給成績優異之學生,助學金係發給家境清寒之學生,依照本說明第三條之成績標準,申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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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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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籍貫為廣東省(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各縣市)大專在學學生含夜間部及研究所(不含附設補校生、在職進修人員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獎學金,係發給成績優異之學生,助學金係發給家境清寒之學生,依照本說明第三條之成績標準,申請獎學金。
二、成績標準:申請獎學金者,需(103)學年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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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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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一份。(格式如附檔)。
(二)(103)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報告單影本全份。
(三)能確認籍貫為廣東省之證件,如本人之身分證、學生證、護照、戶口名簿、以前之畢業證書、港澳回鄉證、入學時登記之綜合資料、祖父或父之身分證、榮民證、參加粵籍同鄉會之會員證等影本、戶籍謄本、粵籍同鄉會或學校出具之證明等,任送一份。
(四)申請助學金者,並附清寒證明書一份(請學校或戶籍所在地鄉、鎮、區、村、里辦公處查明出具),或低收入卡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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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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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12月10日起至12月24日止,備妥資料送生輔組申請 |
| 名 額 |
獎學金2名、助學金不限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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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獎學金:2萬、1萬、6千:助學金:一律6千元 |
| 截止日期 |
2015-12-24 |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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