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A04
獎學金名稱 桃園市105年度推行小康計劃仁愛獎助學金
學年度/學期 104 /二
附件下載  實施計畫  申請表
申請對象 為獎助低收入戶子女順利完成學業
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04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
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
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
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5年
3月31日)
2.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不含功\過相抵)。
3.未享有公費待遇。
應繳表件
1.申請表
2.104-1成績單
3.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5年3月31日)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自即日起至105年3月9日止,備妥資料送生輔組申請
名  額 桃園市視收件狀況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獎學金:8000元、助學金:6000元
截止日期 2016-03-09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