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A01 |
獎學金名稱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05 /二 |
附件下載 |
實施計畫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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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105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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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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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05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6年3月31日)
2.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不含功過相抵)。
3.未享有公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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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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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有效日期超過106年3月31日)
2.105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1份
※以上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學校承辦人職章及核與正本無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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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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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3/6日下午5時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
名 額 |
不定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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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獎學金:8000元、助學金:6000元 |
截止日期 |
2017-03-06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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