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31 |
| 獎學金名稱 |
溪頭米堤飯店孝行暨特殊才藝獎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06 /一 |
| 附件下載 |
辦法 推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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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本校各學系學士班之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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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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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具體優良事蹟之一者:
一、遵行孝道、實踐孝悌。
二、能長期日夜躬親,細心照顧父母起居生活,如父母雙親已不在世者,則以照顧家中同居年長者為限。
三、能孝順勤學,半工半讀,幫忙維持家計,事蹟確實者。
四、友愛兄弟姊妹,能幫助其克服困難,寬慰父母〈如父母雙親已不在世者,則為家中同居年長者〉,有具體事實者,
五、其他有具體文件足資證明其確有堪為楷模之孝行事蹟者。
六、具特殊才藝之同學(需附證明)優先錄取。
合於前項申請資格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前學年學業成績有一科(含)以上不及格者。
二、前學年操行有處分紀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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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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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薦表
二、105學年度成績單
三、事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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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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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由各學系推薦1-2名同學,推薦資料請於12/15前送生輔組彙整 |
| 名 額 |
17名(原則各學系1名,不含不動產學系)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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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1萬元及2天1夜頒獎活動食宿(一泊四食) |
| 截止日期 |
2017-12-15 |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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