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C28
獎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陳福來教育基金會清寒暨優秀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08 /一
附件下載  辦法  申請表  自傳  可面試時段表  同意書
申請對象 1.清寒獎學金-本校企管、金融、會計、統計、財政、不動產、經濟、應外、資工系學士班在學學生(含入學新生)
2.品學優秀獎學金-本校企管、金融、會計、統計、財政、不動產、經濟、應外、資工系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含入學新生)
申請資格
1.清寒獎學金申請資格-需有下列四項文件之一:
A.低收入戶證明。
B.中低收入戶證明。
C.特境家庭證明。
D.社會救助相關證明。(如「全民健保經濟特殊困難方案」受協助者)。
107-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新生附高三下學期成績單),無操行成績限制,但不可有重大過失。
2.品學優秀獎學金申請資格-
107-2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新生附高三下學期成績單),無操行成績限制,但不可有重大過失。
應繳表件
1.申請書
2.自傳
3.107-2學期成績單(附班排比序)
4.清寒證明文件(申請品學優秀獎學金得免繳)
5.大四學生需附上可面試時段表
6.存摺影本
7.同意書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11/25下午5點前申請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不候)
名  額 清寒:5名、品學優秀:5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每名1萬元
截止日期 2019-11-25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