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28 |
| 獎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陳福來教育基金會清寒暨優秀獎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08 /一 |
| 附件下載 |
辦法 申請表 自傳 可面試時段表 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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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1.清寒獎學金-本校企管、金融、會計、統計、財政、不動產、經濟、應外、資工系學士班在學學生(含入學新生)
2.品學優秀獎學金-本校企管、金融、會計、統計、財政、不動產、經濟、應外、資工系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含入學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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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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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寒獎學金申請資格-需有下列四項文件之一:
A.低收入戶證明。
B.中低收入戶證明。
C.特境家庭證明。
D.社會救助相關證明。(如「全民健保經濟特殊困難方案」受協助者)。
107-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新生附高三下學期成績單),無操行成績限制,但不可有重大過失。
2.品學優秀獎學金申請資格-
107-2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新生附高三下學期成績單),無操行成績限制,但不可有重大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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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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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自傳
3.107-2學期成績單(附班排比序)
4.清寒證明文件(申請品學優秀獎學金得免繳)
5.大四學生需附上可面試時段表
6.存摺影本
7.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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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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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11/25下午5點前申請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不候) |
| 名 額 |
清寒:5名、品學優秀:5名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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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每名1萬元 |
| 截止日期 |
2019-11-25 |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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