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16 |
| 獎學金名稱 |
全國農業金庫110學年度獎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09 /二 |
| 附件下載 |
獎金設置辦法及申請表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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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商學管理及資訊相關系所學生;
(一) 目前就讀學士班三年級、四年級;碩士班:一年級。
(二) 若申請者為四年級學生(無論是否就讀相關系所),限已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者,始具申請資格。
(三) 限本國籍在學學生申請;延畢生以及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班學生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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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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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二) 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操行成績達 80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三) 就讀系所二位教授推薦。
(四) 無領取其他相似性質之獎學金。
(五) 符合上述資格者,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評選時將予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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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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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如表一)
(二)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如表二);學士班四年級申請者請檢附考已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證明文件。
(三)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含學業成績平均分數,學校使用GPA 者亦可),並加蓋學校印信。
(四)獎懲紀錄證明。
(五)自傳(如表三,800-1,000 字,包含家庭狀況、學習專業、未來自我規劃等)。
(六)教授推薦函二份(如表四),分別請推薦教授密封並於封口處簽名,交申請學生連同其他申請資料一併寄出。
(七)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乙份。
(八)特殊表現之證明,如專利或專業證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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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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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5/14前申請資料同學自行寄送 |
| 名 額 |
15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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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每月5千元共10個月 |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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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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