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02 |
| 獎學金名稱 |
111學年第1學期國立臺北大學「村騫希望獎助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11 /一 |
| 附件下載 |
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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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及碩、博士班學生。(具111年度清寒證明之僑生;本地生須符合高教深耕以下四類--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本年度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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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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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學期平均成績學士班應達75分以上,碩、博士班應達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之科目。
2.家境清寒(具111年度清寒證明之僑生;本地生須符合高教深耕以下四類--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本年度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不含村里長清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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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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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0-2成績單。
3.110年全戶綜合所得納稅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家庭經濟狀況之文件。(除僑生外,其餘申請同學皆需繳交)*全戶:父(母)親、本人及未結婚之兄弟姊妹
4.導師推薦函。
5.感恩回饋承諾書。(2份)
6.戶籍謄本影本。(僑生除外)
7.清寒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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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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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11/10下午5點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
| 名 額 |
不定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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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5000~25000 |
| 截止日期 |
2022-11-10 |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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