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A45 |
獎學金名稱 |
雲林縣政府112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12 /一 |
附件下載 |
公文、獎學金設置辦法及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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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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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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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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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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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獎學金申請書(由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二、111-2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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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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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10/6下午5時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
名 額 |
100名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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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3000 |
截止日期 |
2023-10-06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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