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A53
獎學金名稱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12 /二
附件下載  公文、辦法、申請書
申請對象 設籍本臺南市六個月以上。
1.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2.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
不含研究生、進修部學生、公費生、在職進修學生、實習生、延畢生、一年級上學期新生。
3.清寒學生(詳申請辦法)
申請資格
應繳表件
1.申請書一份。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112-1)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一份。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獎懲記錄。
6.清寒證明書(詳申請辦法)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3/15下午5點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名  額 120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5000
截止日期 2024-03-15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