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0213-3 |
獎學金名稱 |
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13 /二 |
附件下載 |
公文、辦法、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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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設籍台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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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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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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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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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一份。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3.獎懲及出勤紀錄。4.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5.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6.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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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詳見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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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3/21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
名 額 |
120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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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每名5000 |
截止日期 |
2025-03-21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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