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0214-8 |
獎學金名稱 |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13 /二 |
附件下載 |
公文、辦法、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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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本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者。
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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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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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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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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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一份。
2.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3.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清寒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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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詳見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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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3/21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
名 額 |
30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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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每名2500 |
截止日期 |
2025-03-21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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