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0219-1 |
獎學金名稱 |
彰化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13 /二 |
附件下載 |
公文及申請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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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凡設籍該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該縣國民中學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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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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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該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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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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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1份。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3.自強證明:符合該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5.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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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詳見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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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3/5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
名 額 |
大專院校:60名;研究所:10名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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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每名8000 |
截止日期 |
2025-03-05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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