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0303-5 |
獎學金名稱 |
新竹市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13 /二 |
附件下載 |
公文及申請簡章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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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高中職校及本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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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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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業成績、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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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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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1份。
2.戶口名簿影本1份(請於角落處蓋本人印章)。
3.前學年成績證明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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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詳見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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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3/21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
名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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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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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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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5-03-21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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