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0310-3 |
獎學金名稱 |
澎湖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13 /二 |
附件下載 |
公文及申請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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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設籍澎湖縣6個月以上,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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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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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專、研究所成績:操行成績80分、學業成績80分以上。
(二)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三)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澎湖縣政府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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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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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1份(請以A4單面列印)。
2.113-1成績單正本1份。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4.家境清寒證明文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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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詳見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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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4/7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
名 額 |
研究所:3名;大學生:40名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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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研究所:8000;大學生:4000 |
截止日期 |
2025-04-07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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