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0311a |
| 獎學金名稱 |
113-2國立臺北大學村騫希望獎助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13 /二 |
| 附件下載 |
辦法 申請書 113-2 得獎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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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及碩、博士班學生。(具114年度清寒證明之僑生;本地生須符合高教深耕以下四類--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本年度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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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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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學期平均成績學士班應達75分以上(分數未到不受理),碩、博士班應達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之科目。 2.家境清寒(具114年度清寒證明之僑生;本地生須符合高教深耕以下四類--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本年度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不含村里長清寒證明)。 3.深耕圓夢(飛鳶組)同學及延畢、重修學生請勿申請) 4.僅能提供村里長清寒證明者請勿申請 5.列年度教育部弱勢助學金名單同學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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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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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3-1成績單。 3.113年全戶綜合所得納稅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家庭經濟狀況之文件。(除僑生外,其餘申請同學皆需繳交)*全戶:父(母)親、本人及未結婚之兄弟姊妹 4.導師推薦函。 5.感恩回饋承諾書。(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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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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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4/8前送生輔組辦理(逾期與缺件者不收) |
| 名 額 |
不定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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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5000~25000 |
| 截止日期 |
2025-04-08 |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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