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0911C |
| 獎學金名稱 |
宜蘭縣114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14 /一 |
| 附件下載 |
公文 辦法 |
//若巳填申請辦法,則不顯示申請對象、申請資格、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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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一)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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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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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網路申請日期(逾期恕不受理):
(一)第一次(以第一學期成績申請):每年3月1日至3月20日下午五點止。
(二)第二次(以第二學期成績申請):每年9月3日至 9月22日下午五點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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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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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1.至本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
2.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二)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
(三)申請人如為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組別應點選「一般組」。
(四)請將下列附件(1) (2) (3) (4)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檔或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須含「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須於獎懲資料上傳獎懲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正本,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4)本人「郵局」帳戶存摺(不得以提款卡替代),如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簽立切結書(如附件1)一併上傳並提供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
(五)須檢附相關資料掛號寄出的情形如下:
1.無法提供本人帳號,須檢附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若非同戶籍須另提供關係證明(如戶籍謄本)。
2.如上開申請方式(1)~(4)附件資料無法以JPG檔或PDF檔上傳者,須檢附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即113學年度第2學期)正本、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其他影本附件資料(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者。
前開須掛號寄至260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學管科陳婕楀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及網路申請時編號),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六)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可洽教育處學管科陳婕楀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
六、經申請後,請即收取系統發給e-mail郵件,並主動上網(http://rff.ilc.edu.tw/prise/ 網址左側報名清單)查看是否完成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七、經複核後,錄取名單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請自行上網查看:
(一)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ilc.edu.tw/)-公告與熱門活動-教育處項下查詢。
(二)本獎學金報名網址(http://rff.ilc.edu.tw/prise/)-錄取名單(或報名清單)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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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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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自行線上申請 |
| 名 額 |
50名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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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6,000元 |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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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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