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1023D
獎學金名稱 11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14 /一
附件下載  公文  實施要點  申請表
申請對象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應繳表件
申請人將申請書及各類附繳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應加蓋學校審核章)繳交就讀學校承辦人進行初審及核章(學校關防、處室圓戳章、承辦人職章皆可):
1、必繳文件:
(1)申請書
(2) 113學年度成績證明書。
(3) 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
2、特殊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11/6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名  額 不定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1-2萬
截止日期 2025-11-06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