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0127A |
| 獎學金名稱 |
114學年度第2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14 /二 |
| 附件下載 |
來文 要點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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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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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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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及奉准免修體課者不計)
(五) 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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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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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3.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4.學生證影印本(須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5.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6.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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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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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3/5前資料送生輔組辦理(逾時、資料不全不予受理) |
| 名 額 |
博士:5名;碩士生:15名;大專生:30名 |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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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博士:每名3000;碩士生:每名3000;大專生:每名3000 |
| 截止日期 |
2026-03-05 |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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