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A15 |
獎學金名稱 |
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02 /二 |
附件下載 |
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件 |
//若巳填申請辦法,則不顯示申請對象、申請資格、應繳表件?>
if($temp['how2apply']==""){?>
申請對象 |
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申請資格
|
大專組: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甲等以八十分計),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應繳表件
|
(一)申請書(如附件)。
(二)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
(四)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前項第四款之成績單影本,大專一年級上學期應繳送高中職畢業成績單。
|
}else{ ?>
申請辦法 |
|
}?>
申請方式 |
即日起至103年3月7止,備妥相關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
名 額 |
大專校院55名 |
獲獎人學號 |
|
金 額 |
每人新台幣3,000元 |
截止日期 |
2014-03-07 |
附 註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