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A10
獎學金名稱 嘉義市政府101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01 /一
附件下載  獎學金申請自治條例  申請書
申請對象 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申請資格
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應繳表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原肄業學校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01年10月7日止,備妥相關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名  額 大專組:23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大專組每名新臺幣5,000元
截止日期 101年10月7日止(逾期不受理)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