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C43
獎學金名稱 外交部102年外交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01 /一
附件下載  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書
申請對象
申請資格
一、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或帶薪進修屠。
(三)曾於上(100)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區域研究、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5門課程中應有1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5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2門為限。
(三)上述所列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四)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均為75分以上(無選者免計),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五)無不及格科目。
(六) 同一學生領取本獎學金以一次為限。
(七) 於本學年內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八)未享有政府公費待遇或其他經常經費補助者。但清寒補助金不在此限。
應繳表件
(一)申請書
(二)100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四)自傳。
(五)教授推薦函。
(六)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 。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02年1月3日止,備妥相關文件至生輔組申請。
名  額 34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每人新台幣25,000元
截止日期 102年1月3日止(逾期不受理)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