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獎助學金

 


編號 A14
獎學金名稱 新竹縣102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年度/學期 102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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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申請資格
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一、國中學生語文、數學、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七類科,每類科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三、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應繳表件
一、申請書。
二、成績證明書。
三、清寒證明。
四、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03年3月21日止,備妥相關文件至生輔組申請。
名  額 本校1名
獲獎人學號
金  額 每名3,000元
截止日期 2014-03-21
附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