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C54 |
| 獎學金名稱 |
嘉義市嘉女獅子會清寒獎助學金 |
| 學年度/學期 |
103 /二 |
| 附件下載 |
辦法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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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於全國各大學院校(不包括夜間部、補習、宗教學校及研究所)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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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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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學四年級以下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乙等以上(或七十分以上)。
三、未曾申領同性質獎助學金者。
四、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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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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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時應檢齊左列各項證件,於規定期限內,除由所屬學校函轉本會辦理,個別申請不予受理:
一、已填妥資料之申請書一份(表式後附)。
二、原肄業學校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住居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另附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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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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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統一薦送 |
| 名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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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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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額 |
10000元 |
| 截止日期 |
2015-04-20 |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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