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A13 |
獎學金名稱 |
雲林縣101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學年度/學期 |
101 /一 |
附件下載 |
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導師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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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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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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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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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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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獎學金申請書。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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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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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即日起至101年10月8日止,備妥相關文件至生輔組申請。 |
名 額 |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100名 |
獲獎人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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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
每名3,000元 |
截止日期 |
101年10月8日止(逾期不受理) |
附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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